|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新吴区游园停车场一体化工程(项目名称)综保区A区三期公共交通停车场新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新吴区游园停车场一体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第三次变更新吴区游园停车场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议书建设内容的批复锡新数投许[2024]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 | |||
|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5660.84平米,属于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本次设计范围属于项目一期工程,场地位于项目用地西侧,用地面积7537.76平米。地上规划建筑共1栋,为机械式停车楼,总建筑面积4331.84平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131.12平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00.72平米;地上共8层,消防建筑高度22.30m,使用功能为Ⅰ类汽车库,总停车位数量451个。建筑高度:24m;建筑物层数(最大):8层;单跨跨度(最大):7.6m;单体建筑面积(最大):4331.84?;结构类型:钢结构。 | |||
| 2.1.3合同估算价:5404.0万元 | |||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15日历天。 | |||
|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 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01月24日 08:00, | |||
|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1月04日 17:00 | |||
| 2.1.5其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满足本项目实际运营需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审查合格并获相关部门批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 |||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并安装、甲供材的安装(甲供材详见附表)、施工手续的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维修等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1)项目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报审报建工作、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设计范围包括建筑、结构(含基坑围护)、给排水、强电、弱电(含智能化等)、暖通、消防、装配式建筑设计、人防设计(若有)、室内(休息室、管理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房间)装饰设计、机电二次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景观绿化、海绵城市、亮化设计、标识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外工程设计、立体机械车库钢结构、雨蓬、钢结构屋面等相关钢结构深化施工图设计、外立面幕墙专项设计、停车设备、变电所设计、并负责协调三网设计、光伏、充电桩设备(如有)专项设计、自来水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工作,以及上述设计范围内各项评审的专家费用、评审费用(含施工图审查费用),配合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确保施工图审查等各类审查及时顺利通过。配合施工预算编制和招标答疑,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负责设计修改、变更、专项深化设计及确认;参与项目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并进行总体设计管控和设计图纸复核。2)项目施工内容:包含上述设计范围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地上建筑工程、钢结构主体工程、屋面工程、门窗栏杆工程、外立面装饰(含幕墙及亮化等)、安装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含安防监控、门禁、综合布线等)、抗震支架、泛光照明工程、变配电、配套用房的室内装饰工程、室外工程(室外土石方、道路、景观绿化(含规划要求红线外绿化范围))、雨污水等综合管线(含给水、电力、信息管线及接表等)、既有管线保护、海绵城市、照明亮化、室内外标识系统、供电工程(不含外线工程)、成品门卫及道闸、通讯配套设施(三网合一)等工作。3)采购部分内容:施工承包范围内(除甲供材料以外)材料、设备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及质保期维保服务以及甲供材料设备的运输、接收、保管、安装、除锈防腐、甲供构件与施工图纸不符部位的改造、加固等。4)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5)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内容: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所有手续、办理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验收合格后配合发包人移交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办理项目相关所有手续,办理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配合发包人移交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包括全过程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养护责任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 | |||
| (1) | |||
|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A)、(B)项资质条件:(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
|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 |||
|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
|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
|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 |||
|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
| 2、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 |||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的有效期为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类似业绩金额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所注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中未注明,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 | |||
|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的有效期为五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类似业绩的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设计合同上所注为准,如两者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上所注为准,如两者均未注明,提供发包人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 | |||
|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的有效期为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类似业绩金额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所注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中未注明,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挑选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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