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9-440781-17-01-769892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心大道南延线、海韵七路、海韵十路道路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心大道南延线、海韵七路、海韵十路道路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台山市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 | ||
资金来源 | 政府统筹及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统筹及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拟建设3个子项目,包括中心大道南延线、海韵七路、海韵十路: (1)中心大道南延线工程建设规模:起点顺接中心大道,与现状希望大道成十字交叉,终点接规划临港经济板块海韵七路,路线呈南北走向。项目推荐采用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兼顾城市主干路的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60米。本项目全线2.054km,中桥110m/1座。估算建安费22347.89万元。 (2)海韵七路工程建设规模:起点连接规划中心大道南延线,终点与现状国道G240相接,成T字交叉,路线呈东西走向。项目推荐采用双向8车道一级公路兼顾城市主干路的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60米。本项目全线1.285km,中桥30m/1座。估算建安费13327.56万元。 (3)海韵十路工程建设规模:起点接规划纵一路,成T型交叉,终点接现状国道G240,成T型交叉,路线呈东西走向。项目推荐采用双向4车道三级公路兼顾城市支路的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为18米。本项目全线0.875km。估算建安费4440.72万元。 工程内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等。 | ||
招标内容 | 勘察及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初勘、初测,出具工程勘察、测量技术成果、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报审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汇报材料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
工期(交货期) | 6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50828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4.1本次招标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心大道南延线、海韵七路、海韵十路道路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项资质: (一)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以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二)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④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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